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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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精氨酸布洛芬片

规格

每粒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

0.2g(以布洛芬计)
生产企业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826

国药准字H2011002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禁忌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成分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格列本脲250mg、盐酸二甲双胍1.25mg。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注意事项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

(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

(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

(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