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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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桑枝总生物碱片

规格

每粒含盐酸二甲双胍0.25g与格列本脲1.25mg

每片含桑枝总生物碱以1-脱氧野尻霉素计为50mg。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五和博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103

国药准字Z20200002
说明
适应症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配合饮食控制及运动,用于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粒(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粒(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一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一次4粒(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良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降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与早晚饭同服。

4.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粒(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5.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粒(10mg/2000mg)。

爵碎后与第一口或前几口食物一起服用,起始剂量每次1片,一日3次,4周后递加至每次2片,一日3次,疗程24周。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临床试验期同受试者用药后出现;常见肠胃胀气、腹胀、腹泻、肝生物指导升高、血尿酸升高、偶见腹痛、胃肠鸣音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头晕、血脂升高、水肿、血肌酐升高、尿路感染。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Ⅰ型糖尿病患者。

1.对本品及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既往碱受过α糖苷酶抑制剂类药物治疗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笑话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素乱患者禁用。

3.患者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Hermbeld综合征、严重的疝气、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患者禁用。

4.妊娠期妇女禁用。

5.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桑枝总生物碱。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浅黄色支浅棕色的异形片。

注意事项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

(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

(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

(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1.本品临床试验尚无超出说明书用法用量及疗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2.本品临床试验尚无用于严重糖尿病并发应症状者,服用降脂药物不规律或剂量不稳定的高醇血症患者、服用或未服用降压药血压控制不佳者,其他内分泌疾病患者如皮质醇增多度。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及血尿酸水平。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急性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和麦芽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合并使用影响糖代谢药物(如糖皮质酶素等)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