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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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格列美脲片

规格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0.25g、格列本脲1.25mg

2mg
生产企业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697

国药准字H20041838
说明
适应症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适用于饮食控制、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25g/1.25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25g/1.25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他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5g/2.5mg)或1日2次,1次4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1g/5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5g/2.5mg)或1日2次,1次4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1g/5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5g/2.5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4、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2g/10mg)。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者(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1型糖尿病患者。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0.25g与格列本脲1.25mg。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美脲。化学名: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4.过量服用,患者会突发低血糖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