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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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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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0.25g、格列本脲1.25mg |
0.3g*14粒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97 |
国药准字H20093691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25g/1.25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25g/1.25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他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5g/2.5mg)或1日2次,1次4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1g/5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5g/2.5mg)或1日2次,1次4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1g/5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0.5g/2.5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4、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2g/10mg)。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者(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1型糖尿病患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0.25g与格列本脲1.25mg。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缓释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