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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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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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铝塑包装每板12片,每盒2板 |
0.5g:4mg*7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好当家海森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84 |
国药准字H20183273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Ⅱ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
用于1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适用于2岁至5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就餐时服用。1.用于初始治疗:推荐开始剂量为每天一次,每次1片(1.25mg/250mg);对于基础HbAlc>9%或FPG>200mg/dl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每天二次,每次1片(1.25mg/250mg)。剂量增加应为每两周一次,每次增加1片(1.25mg/250mg),直至达到对病人高血糖良好控制的最低剂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2.用于二线治疗:推荐开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2片(2.5mg/500mg)。但是,对于以前服用过格列本脲或/和二甲双胍的病人,本药的首次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服用的格列本脲或/和二甲双胍的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剂量增加应为每两周一次,每次增加不超过2片(2.5mg/500mg),直至达到对病人高血糖良好控制的最低剂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 。 |
每日一次。哮喘患者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患者应每晚用药一次,1岁至2岁儿童哮喘患者每天一次,每次一袋,2岁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或2岁至5岁过敏性鼻炎患者应每天服用4毫克口服颗粒一袋。 |
副作用 |
1.低血糖反应:本品含有磺酰脲类药物,所有磺酰脲类药物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低血糖。2.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胀满、腹痛、胃灼热感、口中金属味、黄疸、肝功能损害等。3.皮肤反应:皮肤过敏如瘙痒、红斑、荨麻疹、丘疹、光过敏等。4.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其他反应:关节痛、肌肉痛、血管炎、甲状腺功能低下、头晕、乏力、疲倦、体重减轻等。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6个月至2岁儿童患者:已在大约175名6个月至2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6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腹泻、运动机能亢进、哮喘、湿疹样皮炎和皮疹。但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上市后的经验: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荨麻疹和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夜梦异常和幻觉、嗜睡、兴奋,激惹、包括攻击性行为,烦躁不安、失眠、感觉异常/触觉障碍及较罕见的癫痫发作、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ALT和AST升高,罕见的胆汁淤积性肝炎;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出血倾向增加,挫伤;心悸;和水肿。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己知的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3.糖尿病伴有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急性心肌梗 塞、甲状腺疾患、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的患者。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 |
对本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孟鲁司特钠颗粒。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浅黄色异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提高低血糖的危险性。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Ⅱ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ll.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维生素Bl2水平。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但不应用孟鲁司特钠颗粒突然取代吸入或口服皮质类固醇。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系统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