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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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规格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吡嗪2.5mg

0.5ml:0.2mg(以C187H288N50O59S计)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082

国药准字H20190025
说明
适应症

单独使用本品,建议联合饮食及运动疗法,达到控制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血糖的作用。本品还可和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并用以控制2型

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单药或与二甲双胍联合,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用法用量

总则 本品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给药,且不得超过最大推荐给药剂量即每日盐酸二甲双胍2mg/格列吡嗪2mg。本品应与食物一起服用且从较低剂量开始给药,按下述方法逐步增大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主要由格列吡嗪引起),降低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由盐酸二甲双胍引起),对于个体患者可以确定能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有效剂量。在初始治疗及剂量调整时期,应采取适当的血糖监测措施以检测患者对本品的治疗反应,并确定最低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间隔三个月左右测定HbAlc(糖化血红蛋白)值以评估治疗的有效性。对所有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目的是降低FPG、PPG和HbAlc,尽可能使其达到或接近正常值。较理想的是使用HbAlc值来评价对治疗的反应,因为该值比仅用FPG能更好地反映长期血糖控制情况。没有进行专门研究来考察使用格列吡嗪(或其他磺脲类药物)加盐酸二甲双胍的患者在改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这些患者中可能出现血糖控制的变化,发生高血糖或低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方式的任何变化都应密切采取适当的监测措施。本品作为初始治疗对于仅采用饮食及运动疗法不能满意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本品(25mg/2.5mg)每日1次,每次一片,与食物一起服用。对FPG值在28-32mg/dL范围内的患者可考虑起始剂量为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每日2次,每次一片。本品在FPG值超过32mg/dL患者中的有效性尚未确立。为了将血糖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剂量增大方式可采取每隔2周每日增加一片,直到达到最大剂量每日二甲双胍格列吡嗪1mg/1mg或2mg/1mg,并且分次服用。在使用本品进行初始治疗的试验中,尚没有每日给药总剂量超过2mg/1mg的临床使用经验。 特殊患者人群 不推荐本品在孕妇或儿童患者中使用。由于存在肾功能降低的可能性,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采用保守的初始及维持剂量,任何剂量调整前都应该对肾功能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过度疲劳以及营养不良的患者不得将剂量增大至最大给药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的风险。特别在老年患者中,必须对肾功能进行监测以预防出现与二甲双胍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症(见【注意事项】:警告)。

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

副作用

据文献报道: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进行初始治疗的24周双盲临床试验中,172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173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17例患者接受格列吡嗪,177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在这些治疗组中最常出现的临床不良反应见表1。 表1初始治疗研究中各组>5%的临床不良反应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作为二线治疗的18周双盲临床试验中,87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84例患者接受格列吡嗪,75例患者接受盐酸二甲双胍,在临床中最常出现的不良反应见表2。 表2二线治疗研究中各组>5%的临床不良反应 a:格列吡嗪剂量固定为每日3mg,调整盐酸二甲双胍和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的剂量 低血糖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和5mg/2.5mg的对照初始临床试验中,出现低血糖症状(如头晕、发抖、出汗、饥饿感)以及手指血糖测定结果≤5mg/dL的患者数量分别为:格列吡嗪5例((2.9%),盐酸二甲双胍例((%),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13例(7.6%),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16例(9.3%)。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或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的患者中,9例((2.6%)患者因低血糖症状停药,其中一例必须接受治疗。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5mg的对照二线治疗临床试验中,出现低血糖症状以及手指血糖测定结果≤5mg/dL的患者数量分别为:格列吡嗪例((%),盐酸二甲双胍1例((1.3%),二甲双胍格列吡嗪11例(12.6%),1例((1.1%)患者因低血糖症状需要停药,没有患者因低血糖症状需要治疗(见【注意事项】)。 胃肠道反应 在初始治疗试验中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和恶心/呕吐,使用两种规格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这些症状的发生率低于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有4例(1.2%)患者在初始治疗时因胃肠道反应停止给予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二线治疗中,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格列吡嗪和盐酸二甲双胍发生的腹泻、恶心/呕吐以及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情形基本相似。有4例(4.6%)患者在二线治疗试验中因胃肠道不良反应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聚乙二醇洛塞那肽的临床研究总共进行了13个临床试验,总共约1200多人至少注射了1次(表D)。

表1本品在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的用药暴露程度

本品进行了单药治疗及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两个III期试验,均包括了24周的核心治疗期及28周的延伸治疗期,总治疗时间为52周。安全性结果均显示本品主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良反应,这与胰高血糖素样肽-1 (GLP-1) 受体激动剂的药理作用机制有关。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但发生率均较低,而且多为一过性, 严重程度多为轻中度,无重度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有低血糖事件发生,但是发生率较低。详细的不良反应如下:

●胃肠道不良反应

1.单药治疗 单药治疗24周后,安慰剂组、本品0.1mg和0.2mg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5.45%、13.49%、28.33% 。0.2mg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和0.1mg组,主要由于较高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所致。常见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其中恶心和呕吐的发生率与剂量成正相关,严重程度多是轻度或者中度,且多为一过性。单药治疗核心期各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详情见表2:

表2单药治疗核心期各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

注: N-例数

*按照本品0.2mg组发生率降疗排序。

进入延伸期后“胃肠道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核心期降低,未发生≥5%的不良反应。

2.二甲双胍合并治疗

联合二甲双胍核心期治疗24周后,安慰剂组、本品0.1mg组和0.2mg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7.7%、10.4%、17.4%。和单药治疗试验一样,0.2mg治疗组不良反应率与0.1mg组、安慰剂组比有升高趋势、这主要是由较高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所致。延伸期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核心期明显下降。核心期和延伸期均未发生≥5%的不良反应。

●低血糖

单药治疗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较低,核心期低血糖发生率见表3,无严重低血糖发生:进人延伸期后,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2%且无剂量相关性;无严重低血糖发生。

与二甲双胍合用24周,低血糖发生率见表3。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较低且未见剂量相关性,所有低血糖均为轻度。延伸期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2%且无剂量相关性:无严重低血糖发生,

表3本品单药及与二甲双胍合并治疗核心期低血糖发生率

注N=例数

●注射部位不良反应:

单药治疗试验在0.2mg治疗组有例受试者在核心期内出现6次注射部位反应,研究者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严重程度为1级(轻度)。该受试者完成52周随访,在延伸期未出现注射部位不良反应。

与二甲双联合治疗试验0.2mg治疗组一例受试者在延伸期出现1次注射部位出血.研究者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严重程度为1级(轻度)。

●免疫原性:

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产生抗药抗体。单药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试验总共分析了来自977名受试者的血清样本,51 名受试者检出阳性抗体、总抗体阳性率为5.2%,各治疗组抗体发生率不超过6.73%。在24周时,抗体阳性的受试者0.1mg治疗组(5 例) HbAle下降0.5%、0.2mg 治疗组(4例) HbAlc升高0.13%,而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0.1mg治疗组(264 例) HbA1c下降1.0%、0.2mg冶疗组(250例) HbAlc下降1.2%;在52周时,抗体阳性的35例受试者,平均HbAlc降低0.26%,抗体阴性的751例受试者,平均HbA1c降低0.97%n阳性抗体可能对疗效产生一定的影响。

●肝毒性

本品未对肝脏产生有害影响。两个III期试验核心期的肝功能相关不良事件总数为26人,占全体受试者2.9%。核心期肝功能异常不良事件发生率,安慰剂组为2.0% (6 例),本品0.1mg治疗组为3.2% (10例),本品0.2mg治疗组为3.4% (10例),在0.2mg治疗组除I例受试者因既往合并乙肝、酒精性肝硬化代偿期而肝功能相关异常达到3级,研究者判断可能无关,其他肝功能异常均为轻中度,大部分受试者转归为恢复治愈。延伸期不良事件和核心期相当。

●脂类代谢

未发现本品对脂类代谢有影响。

●其它

单药及与二甲双胍合并治疗的两个III期试验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见下表。

表4在各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

1.安慰剂本品0.1mg (N=53) 表示核心期安慰剂组有53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1mg;

2.安慰剂本品0.2mg (N=56)表示核心期安慰剂组有56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2mg

3.安慰剂本品0.1mg 甲双胍(N=79)表示核心则安慰剂联合二甲双胍有79例在延伸用转为使用本品0. 1mg联合二甲双服;

4.安慰剂/本品0.2mg 二甲双胍(N=77) 表示核心期安慰剂联合二甲双胍77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2mg联合二甲双胍。

禁忌

本品在以下患者中禁用: (1)可能由于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所引起的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例如男性血清肌配水平≥1.5mg/dL,女性≥1.4mg/dL或肌配清除异常)。 (2)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 (3)对格列吡嗪或盐酸二甲双胍过敏患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伴有或不伴昏迷症状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须用胰岛素治疗。 (5)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患者应暂停使用本品,因为这类产品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禁用于甲状腺髓样癌、甲状腺髓样癌家族史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2 型(MEN- 2)的患者。

对聚乙醇洛塞那肽或本品中任何组份既往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mg与格列吡嗪2.5mg。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洛塞那肽

化学名称:组氨酰-D-丙氨酰-谷氨酰-甘氨酰-苏氨酰-苯丙氨酰-苏氨酰-丝氨酰-门冬氨酰-亮氨酰-丝氨酰-赖氨酰-谷氨酰氨酰-正亮氨酰-谷氨酰-谷氨酰-谷氨酰-丙氨酰-缬氨酰-精氨酰-亮氨酰-苯丙氨酰-异亮氨酰-谷氨酰-色氨酰-亮氨酰-赖氨酰-谷氨酰氨酰-甘氨酰-甘氨酰-脯氨酰-丝氨酰-丝氨酰-甘氨酰-丙氨酰-脯氨酰-脯氨酰-脯氨酰-硫-((3RS)-1-3-((2-(Na.Na-二)w-甲氧基聚(氧乙烯基)羰基)赖氨酰氨)-乙基)氨基)-3-氧丙基)-2.5-二氧吡咯烷-3-基)半胱氨酰氨。

分子式: C210H325N55O69S ●(C2H4O)2n

分子量:44212.65 ±4000Da

辅料:醋酸钠、醋酸、甘露醇和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警告 盐酸二甲双胍 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给予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治疗时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的蓄积。发生该症的致死率约5%。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多种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出现显著的组织低灌注和血氧不足。乳酸性酸中毒的特征表现为血液中乳酸水平升高(>5mmol/L)、血pH降低、伴有阴离子间隙增加和乳酸盐/丙酮酸盐比值增大的电解质紊乱。当盐酸二甲双胍可能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的原因时,通常盐酸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水平>5ug/ml。 据报道,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概率非常低(约.3例/1患者-年,约.15致死例/1患者-年)。所报道的病例主要发生在有显著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源性肾病和肾低灌注患者,且通常在同时进行多重内外科治疗以及接受多种药物的患者中。充血性心衰患者必须接受药物治疗,尤其是患有非稳定性或急性心衰容易出现低灌注和血氧不足的危险的患者,是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高危人群。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随着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以及年龄增大而增加,采取定期监测服用盐酸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以及服用最小有效剂量的盐酸二甲双胍的方法可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的危险,对接受治疗的老年患者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对于年龄≥8岁的患者,只有在通过测定肌酐清除率显示肾功能没有降低后才能使用本品,因为这类患者较易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当出现任何与血氧不足、脱水和脓血症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肝功能受损会明显限制其对乳酸盐的清除能力,本品应避免在带有临床或实验室肝病症状的患者中使用。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急性或慢性过量酒精的摄入,因为酒精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盐的代谢作用,另外,在接受血管内造影术或任何外科手术前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 乳酸性酸中毒症的发生起初往往比较轻微,仅伴有一些非特异性症状如不适、肌痛、呼吸不畅、嗜睡以及非特异性腹部不适等。可能出现相关的体温降低、低血压、伴有更明显酸中毒症状的抵抗性慢性心律失常。患者以及医生应充分意识到出现这些症状的可能的重要意义,应告知患者在出现这类症状时立即通知医生,并停止使用本品,血清电解质、酮、血糖,特别是血pH值、乳酸盐水平甚至血液中二甲双胍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旦患者在使用某一剂量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后稳定下来,这时出现的胃肠道症状(这种症状在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初始时较常见)可能与药物无关。此后发生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性酸中毒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所引起。 服用本品的患者空腹时静脉血浆中的乳酸盐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但低于5mmo1/L时并不意味着可能会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种情形可用其他机制进行解释,例如未能很好控制糖尿病或肥胖、剧烈运动或样品处理中的技术问题。 对于缺少患有酮症酸中毒(酮尿和酮血症)迹象却伴有代谢性酸中毒症的糖尿病患者,可怀疑其可能发生了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症是一种严重的急诊疾病,患者必须入院治疗,正在服用本品的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迅速采取常规支持疗法。因为盐酸二甲双胍可被透析除去(在血液动力学良好的条件下其清除率可达到17ml/min),推荐立即进行透析以校正酸中毒并除去蓄积的盐酸二甲双胍,这种处理方法可迅速改善症状并恢复病情。 2、对增加心血管死亡率风险的特别警告 据报道,与仅采用饮食或饮食加胰岛素疗法比较,服用口服降糖药与心血管死亡率的增加有关。这项警告是根据大学联合糖尿病活动(UGDP)为评价降糖药在预防和延迟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的血管疾病发作所进行的一项长期前瞻性研究的结果得出的,该项研究有823例患者参加,被随机分为4组。 UGDP报道采用饮食加固定剂量甲苯磺丁脲(每日1.5g)治疗5~8年的患者,其心血管死亡率大约是单纯采用饮食疗法的2.5倍,没有发现总体死亡率的明显升高,但由于心血管死亡率的增加而中止使用甲苯磺丁脲,限制了对总体死亡率是否增加的研究机会。尽管对这些结果的解释尚有争议,UGDP的研究还是对提出这项警告提供了足够的根据。患者应被告知使用格列吡嗪的潜在风险和益处以及可替代的其他治疗方式。 虽然在这项研究中只包括了一种磺脲类药物(甲苯磺丁脲),从安全角度考虑认为这项警告也适用于此类药物中的其他降糖制剂,因为它们具有相似的作用方式以及化学结构。 3、一般注意事项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低血糖 本品可引起低血糖,因此,为避免出现潜在的低血糖,适当地选择病人、剂量以及正确指导病人用药非常重要。当热量摄取不足,紧张的运动后热量补充不够或同时使用其他降糖剂或饮酒会增加低血糖发生的风险。肾功能不全可导致格列吡嗪和盐酸二甲双胍水平的升高,肝功能不全可能会增加格列吡嗪的药物水平以及糖异生能力的减弱,这两种情形都可能 增加低血糖发生的风险。老年、过劳、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酗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症状在老年人以及使用β-肾上素阻滞剂人群中往往比较难以被识别。 格列吡嗪 肾病和肝病 格列吡嗪在肝和/或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的代谢和排泄速度可能减慢,如果在这类患者中出现低血糖症状,则低血糖持续的时间可能会延长,对此应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盐酸二甲双胍 肾功能的监测 已知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泄,盐酸二甲双胍蓄积以及乳酸性酸中毒症发生的风险会随肾脏受损程度而增加,因此,血清肌醉水平超过其年龄正常值上限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对于老年患者,应仔细调整本品使用剂量使其达到能够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剂量。因为年龄增加与肾功能降低有关,在老年尤其是≥8岁的患者中,应定期对肾功能进行监测,一般不得将本品增加至最大剂量。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以及此后至少每年一次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评估并确认为正常。对于预期可能发展成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增加肾功能评估的频率,如出现肾功能损害的迹象应停止使用本品。 与可能影响肾功能及二甲双胍分布的药物合用 对可能影响肾功能或引起血液动力学明显改变,或可能干扰盐酸二甲双胍分布的药物,例如通过肾小管分泌清除的阳离子型制剂,联合用药时要慎重(见【药物相互作用】)。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研究(例如,血管内给予碘化剂的静脉造影,胆管造影,血管造影和计算机X一线断层摄影扫描)。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研究可导致急性肾功能变化,与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患者出现乳酸性酸中毒有关(见【禁忌】)。因此,任何准备进行这项研究的患者在研究开始前、进行过程中以及完成后48小时内都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只有对肾功能进行再评估并确认为正常后才能重新服用。 缺氧状态 不管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以及其他有缺血症状的情形均与乳酸性酸中毒症有关,也可能引起肾前性氮血症。当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这类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给予本品。 外科手术过程 在接受任何外科手术时应暂时停止给予本品的治疗(除非手术很小,食物以及液质的摄取不受到限制),只有在患者恢复口服摄取功能以及肾功能再评价为正常后才能重新使用本品。 酒精摄入 已知酒精能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的代谢作用,故应提醒患者在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时不要急性或慢性摄入过量酒精。由于对肝脏糖异生功能的影响,酒精可能增加低血糖发作的风险。 肝功能损害 由于受损的肝功能曾与一些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症的病例有关,本品一般应避免在患有临床或实验室肝病的患者中使用。 维生素B12水平 在盐酸二甲双胍29周的临床对照试验期间,约7%的患者之前正常的血清降低至亚正常水平,但没有出现任何临床表现。这种降低可能是由于干扰了B12从B12-内在因子复合物中的吸收所致,与贫血症几乎没有关系,并且在停用盐酸二甲双胍或补充B12后迅速得到恢复。建议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每年测定一次血液学参数,如发现明显的异常应调查原因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某些个体(维生素B12或钙的摄取或吸收不足)似乎更易于形成维生素B12亚正常水平。在这类患者中,有必要每2至3年进行一次例行的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测定。 此前得到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临床状态的变化 对此前使用盐酸二甲双胍已充分控制症状但又出现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临床病情(特别是定义模糊或不明确的疾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应立即进行评估,考察是否发生酮症酸中毒或乳酸性酸中毒症。评估应包括血清电解质和酮、血糖,如果需要还有血pH值、乳酸盐、丙酮酸盐以及盐酸二甲双胍的水平。如出现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止给予本品,并采取适当的校正措施。 4、给患者的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患者应被告知使用本品的潜在风险和受益以及可替代的其他治疗方式。也要告知他们坚持饮食治疗,有规律的运动方案,以及定期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功能以及血液参数的重要性。 应向患者说明与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有关的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它的症状以及形成的条件(见【注意事项】:警告)。要建议患者如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不适、嗜睡及其他非特异性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通知医生。如果患者已稳定在某一剂量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上,此时出现的胃肠道症状(这种症状在开始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时较为常见)可能是与药物无关的,此后发生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因乳酸性酸中毒症和其他严重疾病引起的。 患者以及负责监护的家庭成员应了解低血糖的危险,其症状、治疗方法以及形成的原因。 应告知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过量酒精摄入。 5、实验室检测 应周期性检测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HbA1c,)以监测治疗反应。 在治疗初始以及此后至少每年周期性监测患者的血液学参数(如血色素/血容积以及红血胞的指数)。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时出现巨红细胞性贫血的情况极为罕见,如果怀疑出现了这种症状,则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症。

●甲状腺髓样癌(MTC):临床前动物试验中发现本品高剂量下可致大鼠甲状腺C细胞腺瘤。虽然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甲状腺C细胞相关的不良反应,而且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会导致人体甲状腺C细胞肿瘤的发生。包括MTC,但仍然建议有甲状腺髓样癌,甲状腺随样癌家族史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2型(MEN-2)的患者禁用本品。

●急性胰腺炎:因GLP-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有少数急性胰腺炎不良事件报告。如果患者有明确的胰腺炎病史,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剧烈的腹痛并伴有呕吐时,应该怀疑有发生急性胰腺炎的可能,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同时进行确诊检查及适时的治疗。本品在1200多例受试者中进行过临床试验,仅二甲双胍合并治疗试验中报告I例急性胰腺炎严重不良事件,该受试者为0.2mg剂世组,在急性胰腺炎发作前有暴伙暴食的病史,因此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无关。

●因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因此不建议有严重胃肠道疾病患者使用本品。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尚未研究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应告知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预防低血糖发生、

●过敏反应:未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过敏反应;如果在使用本品时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给予医学对症处理。

●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建议在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60ml/min) 患者使用本品时降低剂量,当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从0. 1mg上升到0.2mg剂量时需慎重。因未在重度(肌酐清除率<30m/min)及终未期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在上述患者中使用本品。

●对2个III期试验的受试者进行心脑血管不良事件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核心期各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未见明显差异,安慰剂、本品0. 1mg剂量组、0.2mg剂量组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是2.6、1.0%和4.4%.不良反应发生率安慰剂组为0.3% (1 例),本品治疗组均未见心脑血管不良反应发生,延长用药(最长为52周)亦未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升高。

●在临床试验中未发现本品对肝脏和脂质代谢的不良影响,而且CLP-1类降糖约物未见报道GLP-1对肝脏引起损害。另外,PEC-肽类物质主要由尿中排出,少最从胆汁和类中排出,导致肝功能异常也很少有报道。但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研究数据,不建议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对于长期使用本品的患者应关注肝功能和脂质代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