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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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片(II)

规格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吡嗪2.5mg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850mg和维格列汀50mg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082

H20171034
说明
适应症

单独使用本品,建议联合饮食及运动疗法,达到控制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血糖的作用。本品还可和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并用以控制2型

本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达最大耐受剂量血糖仍控制不住或正在接受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用法用量

总则 本品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给药,且不得超过最大推荐给药剂量即每日盐酸二甲双胍2mg/格列吡嗪2mg。本品应与食物一起服用且从较低剂量开始给药,按下述方法逐步增大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主要由格列吡嗪引起),降低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由盐酸二甲双胍引起),对于个体患者可以确定能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有效剂量。在初始治疗及剂量调整时期,应采取适当的血糖监测措施以检测患者对本品的治疗反应,并确定最低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间隔三个月左右测定HbAlc(糖化血红蛋白)值以评估治疗的有效性。对所有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目的是降低FPG、PPG和HbAlc,尽可能使其达到或接近正常值。较理想的是使用HbAlc值来评价对治疗的反应,因为该值比仅用FPG能更好地反映长期血糖控制情况。没有进行专门研究来考察使用格列吡嗪(或其他磺脲类药物)加盐酸二甲双胍的患者在改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这些患者中可能出现血糖控制的变化,发生高血糖或低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方式的任何变化都应密切采取适当的监测措施。本品作为初始治疗对于仅采用饮食及运动疗法不能满意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本品(25mg/2.5mg)每日1次,每次一片,与食物一起服用。对FPG值在28-32mg/dL范围内的患者可考虑起始剂量为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每日2次,每次一片。本品在FPG值超过32mg/dL患者中的有效性尚未确立。为了将血糖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剂量增大方式可采取每隔2周每日增加一片,直到达到最大剂量每日二甲双胍格列吡嗪1mg/1mg或2mg/1mg,并且分次服用。在使用本品进行初始治疗的试验中,尚没有每日给药总剂量超过2mg/1mg的临床使用经验。 特殊患者人群 不推荐本品在孕妇或儿童患者中使用。由于存在肾功能降低的可能性,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采用保守的初始及维持剂量,任何剂量调整前都应该对肾功能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过度疲劳以及营养不良的患者不得将剂量增大至最大给药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的风险。特别在老年患者中,必须对肾功能进行监测以预防出现与二甲双胍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症(见【注意事项】:警告)。

成人

本品用于降糖治疗时,剂量应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疗效和对药物的耐受程度个性化定制。但维格列汀最大日剂量不得超过推荐的100mg。通常的给药方案是,每日两次,早晚各一片。用餐时或饭后服用本品可减轻二甲双胍胃肠道症状(参见[药代动力学])。

对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达最大耐受剂量血糖仍控制不佳患者本昌的起始剂量相当于维格列汀50mg每日两次(日总剂量100mg),再加上正在服用的二甲双胍的剂量。

对于正同时接受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肌联合治疗需要更换本品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根据正在服用的维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的剂量选择。

特殊人群

肾功能不全患者

对于肌酐清除率(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根据血清肌酐水平估算得出)处于60到90ml/min范围内的肾功能损伤的患者,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钟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参见[禁忌]、注 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

肝功能不全患者

用药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正常值上限(ULN) 2.5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副作用

据文献报道: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进行初始治疗的24周双盲临床试验中,172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173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17例患者接受格列吡嗪,177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在这些治疗组中最常出现的临床不良反应见表1。 表1初始治疗研究中各组>5%的临床不良反应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作为二线治疗的18周双盲临床试验中,87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84例患者接受格列吡嗪,75例患者接受盐酸二甲双胍,在临床中最常出现的不良反应见表2。 表2二线治疗研究中各组>5%的临床不良反应 a:格列吡嗪剂量固定为每日3mg,调整盐酸二甲双胍和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的剂量 低血糖 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和5mg/2.5mg的对照初始临床试验中,出现低血糖症状(如头晕、发抖、出汗、饥饿感)以及手指血糖测定结果≤5mg/dL的患者数量分别为:格列吡嗪5例((2.9%),盐酸二甲双胍例((%),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13例(7.6%),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16例(9.3%)。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25mg/2.5mg或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2.5mg的患者中,9例((2.6%)患者因低血糖症状停药,其中一例必须接受治疗。在一项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5mg/5mg的对照二线治疗临床试验中,出现低血糖症状以及手指血糖测定结果≤5mg/dL的患者数量分别为:格列吡嗪例((%),盐酸二甲双胍1例((1.3%),二甲双胍格列吡嗪11例(12.6%),1例((1.1%)患者因低血糖症状需要停药,没有患者因低血糖症状需要治疗(见【注意事项】)。 胃肠道反应 在初始治疗试验中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和恶心/呕吐,使用两种规格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这些症状的发生率低于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有4例(1.2%)患者在初始治疗时因胃肠道反应停止给予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二线治疗中,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格列吡嗪和盐酸二甲双胍发生的腹泻、恶心/呕吐以及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情形基本相似。有4例(4.6%)患者在二线治疗试验中因胃肠道不良反应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尚无本品的临床疗效试验数据,但试验表明本品与联合应用维格列汀片和二甲双胍片具有生物等效性。以下数据来源于联合应用维格列汀片与二甲双胍片的研究,该研究中维格列汀片作为二甲双胍片的添加治疗药物。尚无维格列汀治疗中添加二甲双胍的研究。

安全性特征总结

大部分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一过性,无需中止治疗。未发现不良反应与年龄、种族、暴露时间或日剂量存在关联性。

在使用维格列汀片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恢复正常。从设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 24 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得到,50 mg 维格列汀每日一次给药组、50 mg 维格列汀每日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ALT 或 AST 评价结果≥ 3 ×ULN 的发生率(即连续 2 次检测结果或末次治疗期访视的检测结果出现上述异常)分别为0.2%、0.3%和 0.2%。即使出现一过性的转氨酶水平升高,患者一般无症状,亦不出现胆汁淤积或黄疸。

维格列汀治疗组罕有血管性水肿报告,报告发生率与对照组相似。维格列汀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联合用药时,报告发生比例较高。大部分事件为轻度,并且在维格列汀继续治疗中恢复。

不良反应列表

在双盲研究中,患者接受维格列汀单药和添加二甲双胍治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按照器官系统和绝对发生频率分列于下表 1-4。有关二甲双胍成份的已知不良反应信息列于下表 5。不良反应发生率定义如下:

?十分常见(≥ 10%);

?常见(1%~10%,含 1%);

?偶见(0.1%~1%,含 0.1%);

?罕见(0.01%~0.1%,含 0.01%);

?十分罕见(<0.01%)。

在依照发生频率分类的各组中,不良反应均按照严重程度由大到小排列。 表1:在比较二甲双胍添加维格列汀(100 mg/日)治疗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双盲临床研究中,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208)

不良反应描述

维格列汀 100 mg/日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对照临床试验中,在维格列汀 100 mg/日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及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中均未发生因不良反应退出试验的报告。

临床试验显示,低血糖是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中的常见不良反应(1%),而在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中为偶见(0.4%)不良反应。在所有维格列汀治疗组中均未发现重度低血糖事件。

临床试验中,二甲双胍添加维格列汀 100 mg/日治疗组未发现体重相对基线变化(维格列汀和安慰剂组分别为增加 0.2 kg 和减少 1.0 kg)。

维格列汀合用二甲双胍的长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超过两年的研究期间,尚未发现任何新增的药物安全性隐患或未预见的风险。

与磺酰脲类药物联合用药

表 2:接受维格列汀 50 mg 每日两次与二甲双胍及磺酰脲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 157)

不良反应描述

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及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未发现因不良反应退出试验的病例,而安慰剂添加二甲双胍与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发生率达 0.6%。

低血糖为两治疗组的常见不良事件(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及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5.1%,二甲双胍和格列美脲联合治疗组 1.9%)。维格列汀组报告 1 例重度低血糖事件。研究结束时,对体重基本无影响(维格列汀组增加 0.6 kg,安慰剂组减少 0.1 kg)。

与胰岛素联合用药

表 3:维格列汀 100 mg/日与胰岛素联合治疗(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双盲研究中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 371)

不良反应描述

维格列汀 50 mg 每日两次联合应用胰岛素治疗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的对照临床试验显示,因不良反应退出试验的总发生率维格列汀组为 0.3%,安慰剂对照组无退出病例。

两治疗组之间低血糖症发病率相似(维格列汀组 14.0%,安慰剂组 16.4%)。维格列汀组 2 例患者,安慰剂组 6 例患者报告重度低血糖事件。

研究结束时,对体重基本无影响(维格列汀组体重相对基线增加 0.6 kg,安慰剂组无变化)。

复方制剂中单个活性成份的其他信息

维格列汀

表 4:在双盲临床研究中,接受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00 mg/日)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N=1855)

不良反应描述

在单药治疗的临床研究中,接受维格列汀 100 mg 日剂量治疗组由于不良反应而退出研究的总退出率为 0.3%,安慰剂对照组为 0.6%,活性药物对照组为 0.5%。

在单药治疗研究中,低血糖的发生率较低,其中维格列汀 100 mg(日剂量)治疗组为0.4%(7/1,855),相比之下,活性药物对照组或安慰剂组均为 0.2%(2/1,082),无受试者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显示,维格列汀 100 mg(日剂量)单药治疗组体重相对基线无变化(维格列汀与安慰剂组体重变化量分别为-0.3 kg 和-1.3 kg)。

维格列汀单药治疗长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为期两年的研究期间,未发现任何新增的药物安全性隐患或未预见的风险。

二甲双胍

表 5:有关二甲双胍成份的已知不良反应

*二甲双胍长期治疗患者中发现 B12吸收下降,致血清水平下降。如果患者有巨幼红血球贫血,可能是该病因所致。

**报告肝功能检查异常或肝炎的个别病例,中止二甲双胍治疗后恢复。

治疗初期,胃肠道不良反应最常见,并且大部分病例自行恢复。

来自自发报告和文献病例的药物不良反应 - 上市后经验(频率未知)下列药物不良反应来自本品上市后经验,通过自发报告和文献病例获得。 因这些反应为自发性报告,人群量大小不确定,因此,不能可靠地估算发生率,因此列为“未知”类。

?肝炎病例,中止治疗后恢复(参见[注意事项])

?荨麻疹、大疱性皮肤病变(包括大疱性类天疱疮)和剥脱性皮肤病变

?胰腺炎

?关节痛,有时严重

国内临床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

国内进行的维格列汀和二甲双胍合用的临床试验报告了以下药物不良反应:多汗、心悸、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多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一次组(0.7%)、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两次组(3.4%)、安慰剂组(2.1%);心悸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一次组(2.7%)、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两次组(2.7%)、安慰剂组(1.4%);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一次组(2.7%)、维格列汀 50mg 每日两次组(8.9%)、安慰剂组(4.2%)。

禁忌

本品在以下患者中禁用: (1)可能由于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所引起的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例如男性血清肌配水平≥1.5mg/dL,女性≥1.4mg/dL或肌配清除异常)。 (2)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 (3)对格列吡嗪或盐酸二甲双胍过敏患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伴有或不伴昏迷症状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须用胰岛素治疗。 (5)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患者应暂停使用本品,因为这类产品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1.已知对维格列汀、二甲双胍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2.乳酸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患者。

3.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45 ml/(min?1.73 m2 )患者,以及其他可改变肾功能的急性病症患者(如脱水、重度感染、休克或血管内注射碘对比剂)。

4.患有可引起组织缺氧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的患者,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近期心肌梗塞和休克。

5.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ULN)2.5 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

6.酒精中毒患者。

7.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mg与格列吡嗪2.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和维格列汀。

活性成份:盐酸二甲双胍

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结构式:

分子式:C4H11N5?HCl

性状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警告 盐酸二甲双胍 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给予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治疗时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的蓄积。发生该症的致死率约5%。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多种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出现显著的组织低灌注和血氧不足。乳酸性酸中毒的特征表现为血液中乳酸水平升高(>5mmol/L)、血pH降低、伴有阴离子间隙增加和乳酸盐/丙酮酸盐比值增大的电解质紊乱。当盐酸二甲双胍可能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的原因时,通常盐酸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水平>5ug/ml。 据报道,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概率非常低(约.3例/1患者-年,约.15致死例/1患者-年)。所报道的病例主要发生在有显著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源性肾病和肾低灌注患者,且通常在同时进行多重内外科治疗以及接受多种药物的患者中。充血性心衰患者必须接受药物治疗,尤其是患有非稳定性或急性心衰容易出现低灌注和血氧不足的危险的患者,是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高危人群。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随着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以及年龄增大而增加,采取定期监测服用盐酸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以及服用最小有效剂量的盐酸二甲双胍的方法可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的危险,对接受治疗的老年患者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对于年龄≥8岁的患者,只有在通过测定肌酐清除率显示肾功能没有降低后才能使用本品,因为这类患者较易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当出现任何与血氧不足、脱水和脓血症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肝功能受损会明显限制其对乳酸盐的清除能力,本品应避免在带有临床或实验室肝病症状的患者中使用。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急性或慢性过量酒精的摄入,因为酒精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盐的代谢作用,另外,在接受血管内造影术或任何外科手术前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 乳酸性酸中毒症的发生起初往往比较轻微,仅伴有一些非特异性症状如不适、肌痛、呼吸不畅、嗜睡以及非特异性腹部不适等。可能出现相关的体温降低、低血压、伴有更明显酸中毒症状的抵抗性慢性心律失常。患者以及医生应充分意识到出现这些症状的可能的重要意义,应告知患者在出现这类症状时立即通知医生,并停止使用本品,血清电解质、酮、血糖,特别是血pH值、乳酸盐水平甚至血液中二甲双胍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旦患者在使用某一剂量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后稳定下来,这时出现的胃肠道症状(这种症状在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初始时较常见)可能与药物无关。此后发生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性酸中毒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所引起。 服用本品的患者空腹时静脉血浆中的乳酸盐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但低于5mmo1/L时并不意味着可能会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种情形可用其他机制进行解释,例如未能很好控制糖尿病或肥胖、剧烈运动或样品处理中的技术问题。 对于缺少患有酮症酸中毒(酮尿和酮血症)迹象却伴有代谢性酸中毒症的糖尿病患者,可怀疑其可能发生了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症是一种严重的急诊疾病,患者必须入院治疗,正在服用本品的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迅速采取常规支持疗法。因为盐酸二甲双胍可被透析除去(在血液动力学良好的条件下其清除率可达到17ml/min),推荐立即进行透析以校正酸中毒并除去蓄积的盐酸二甲双胍,这种处理方法可迅速改善症状并恢复病情。 2、对增加心血管死亡率风险的特别警告 据报道,与仅采用饮食或饮食加胰岛素疗法比较,服用口服降糖药与心血管死亡率的增加有关。这项警告是根据大学联合糖尿病活动(UGDP)为评价降糖药在预防和延迟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的血管疾病发作所进行的一项长期前瞻性研究的结果得出的,该项研究有823例患者参加,被随机分为4组。 UGDP报道采用饮食加固定剂量甲苯磺丁脲(每日1.5g)治疗5~8年的患者,其心血管死亡率大约是单纯采用饮食疗法的2.5倍,没有发现总体死亡率的明显升高,但由于心血管死亡率的增加而中止使用甲苯磺丁脲,限制了对总体死亡率是否增加的研究机会。尽管对这些结果的解释尚有争议,UGDP的研究还是对提出这项警告提供了足够的根据。患者应被告知使用格列吡嗪的潜在风险和益处以及可替代的其他治疗方式。 虽然在这项研究中只包括了一种磺脲类药物(甲苯磺丁脲),从安全角度考虑认为这项警告也适用于此类药物中的其他降糖制剂,因为它们具有相似的作用方式以及化学结构。 3、一般注意事项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低血糖 本品可引起低血糖,因此,为避免出现潜在的低血糖,适当地选择病人、剂量以及正确指导病人用药非常重要。当热量摄取不足,紧张的运动后热量补充不够或同时使用其他降糖剂或饮酒会增加低血糖发生的风险。肾功能不全可导致格列吡嗪和盐酸二甲双胍水平的升高,肝功能不全可能会增加格列吡嗪的药物水平以及糖异生能力的减弱,这两种情形都可能 增加低血糖发生的风险。老年、过劳、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酗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症状在老年人以及使用β-肾上素阻滞剂人群中往往比较难以被识别。 格列吡嗪 肾病和肝病 格列吡嗪在肝和/或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的代谢和排泄速度可能减慢,如果在这类患者中出现低血糖症状,则低血糖持续的时间可能会延长,对此应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盐酸二甲双胍 肾功能的监测 已知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泄,盐酸二甲双胍蓄积以及乳酸性酸中毒症发生的风险会随肾脏受损程度而增加,因此,血清肌醉水平超过其年龄正常值上限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对于老年患者,应仔细调整本品使用剂量使其达到能够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剂量。因为年龄增加与肾功能降低有关,在老年尤其是≥8岁的患者中,应定期对肾功能进行监测,一般不得将本品增加至最大剂量。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以及此后至少每年一次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评估并确认为正常。对于预期可能发展成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增加肾功能评估的频率,如出现肾功能损害的迹象应停止使用本品。 与可能影响肾功能及二甲双胍分布的药物合用 对可能影响肾功能或引起血液动力学明显改变,或可能干扰盐酸二甲双胍分布的药物,例如通过肾小管分泌清除的阳离子型制剂,联合用药时要慎重(见【药物相互作用】)。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研究(例如,血管内给予碘化剂的静脉造影,胆管造影,血管造影和计算机X一线断层摄影扫描)。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研究可导致急性肾功能变化,与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患者出现乳酸性酸中毒有关(见【禁忌】)。因此,任何准备进行这项研究的患者在研究开始前、进行过程中以及完成后48小时内都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只有对肾功能进行再评估并确认为正常后才能重新服用。 缺氧状态 不管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以及其他有缺血症状的情形均与乳酸性酸中毒症有关,也可能引起肾前性氮血症。当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这类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给予本品。 外科手术过程 在接受任何外科手术时应暂时停止给予本品的治疗(除非手术很小,食物以及液质的摄取不受到限制),只有在患者恢复口服摄取功能以及肾功能再评价为正常后才能重新使用本品。 酒精摄入 已知酒精能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的代谢作用,故应提醒患者在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时不要急性或慢性摄入过量酒精。由于对肝脏糖异生功能的影响,酒精可能增加低血糖发作的风险。 肝功能损害 由于受损的肝功能曾与一些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症的病例有关,本品一般应避免在患有临床或实验室肝病的患者中使用。 维生素B12水平 在盐酸二甲双胍29周的临床对照试验期间,约7%的患者之前正常的血清降低至亚正常水平,但没有出现任何临床表现。这种降低可能是由于干扰了B12从B12-内在因子复合物中的吸收所致,与贫血症几乎没有关系,并且在停用盐酸二甲双胍或补充B12后迅速得到恢复。建议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每年测定一次血液学参数,如发现明显的异常应调查原因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某些个体(维生素B12或钙的摄取或吸收不足)似乎更易于形成维生素B12亚正常水平。在这类患者中,有必要每2至3年进行一次例行的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测定。 此前得到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临床状态的变化 对此前使用盐酸二甲双胍已充分控制症状但又出现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临床病情(特别是定义模糊或不明确的疾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应立即进行评估,考察是否发生酮症酸中毒或乳酸性酸中毒症。评估应包括血清电解质和酮、血糖,如果需要还有血pH值、乳酸盐、丙酮酸盐以及盐酸二甲双胍的水平。如出现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止给予本品,并采取适当的校正措施。 4、给患者的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患者应被告知使用本品的潜在风险和受益以及可替代的其他治疗方式。也要告知他们坚持饮食治疗,有规律的运动方案,以及定期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功能以及血液参数的重要性。 应向患者说明与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有关的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它的症状以及形成的条件(见【注意事项】:警告)。要建议患者如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不适、嗜睡及其他非特异性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通知医生。如果患者已稳定在某一剂量的二甲双胍格列吡嗪上,此时出现的胃肠道症状(这种症状在开始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时较为常见)可能是与药物无关的,此后发生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因乳酸性酸中毒症和其他严重疾病引起的。 患者以及负责监护的家庭成员应了解低血糖的危险,其症状、治疗方法以及形成的原因。 应告知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过量酒精摄入。 5、实验室检测 应周期性检测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HbA1c,)以监测治疗反应。 在治疗初始以及此后至少每年周期性监测患者的血液学参数(如血色素/血容积以及红血胞的指数)。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时出现巨红细胞性贫血的情况极为罕见,如果怀疑出现了这种症状,则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症。

对需要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不能替代胰岛素。本品不适用于 1 型糖尿病患者。

心力衰竭

尚无维格列汀用于 NYHA 心功能 III-IV 级患者的临床试验,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

二甲双胍不得用于心力衰竭患者,因此,此类患者人群禁用本品。

维格列汀

肝损伤

不推荐肝损伤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 ALT 或 AST>正常值上限 2.5 倍的患者)使用维格列汀(参见[用法用量]、[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肝酶监测

在使用维格列汀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在这些病例中, 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LFT)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后需定期检测。应对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进行复查,以确证检测结果,并在其后提高肝功能检测的频率,直至异常结果恢复正常为止。当患者的 AST 或 ALT 超过 ULN 的 3 倍或持续升高时,最好停止使用本品。出现黄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碍症状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停止使用本品且 LFT 结果恢复正常后,患者仍不能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皮肤疾病

在猴的维格列汀非临床毒理研究中报告了皮肤损害,包括四肢起泡和溃疡(参见[药理毒理])。但临床试验中未发现皮肤损害发生率增加,在糖尿病皮肤并发症患者中数据有限。另外,据报道,上市后有报告大疱性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因此,推荐糖尿病患者保持常规护理、监测皮肤疾病,如起泡或溃疡。

胰腺炎

上市后有自发性报告急性胰腺炎不良反应病例。因此,需告知患者急性胰腺炎症状: 持续、重度腹痛。

据观察,停用维格列汀后胰腺炎恢复。疑似发生胰腺炎时,患者应中止维格列汀和其他可疑药品治疗。

辅料

本品片剂含乳糖。因此,患有罕见半乳糖不耐症遗传病、Lapp 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

-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得服用本产品。

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

乳酸酸中毒是一种极为罕见但非常严重的代谢并发症,最常伴发急性肾功能恶化或心肺疾病或脓毒症。二甲双胍蓄积可引起急性肾功能恶化和乳酸酸中毒风险增加。

患者发生脱水时(例如,因重度腹泻或呕吐、发热或液体摄入减少),应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并立即就医。

应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该慎用可能严重损害肾功能的药品(例如降压药、利尿剂和 NSAIDs)。乳酸酸中毒的其他风险因素有过量饮酒、肝功能不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糖尿病、酮症、长时间禁食、任何可能导致缺氧的疾病、合用可能导致乳酸酸中毒的药品(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乳酸酸中毒的诊断

应该告知患者和/或看护人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的主要症状为酸中毒性呼吸困难、腹痛、肌肉痉挛、无力和体温降低,进而出现昏迷。如果发生疑似症状,患者应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并立即就医。化验结果的诊断标准为:血液 pH 值(<7.35)下降、增加的血浆中乳酸水平(>5 mmol/L)、阴离子隙增加和乳酸/丙酮酸的比值升高。当怀疑患者出现代谢性酸中毒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同时将患者收治入院(参见[药物过量])。

肾功能监测

应该在开始治疗之前及开始治疗之后(定期)评估 eGFR(参见用法用量)。eGFR < 45ml/(min?1.73 m2) 的患者不能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患有改变肾功能疾病的患者应该暂时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参见[禁忌])。

目前已知二甲双胍主要通过肾脏排泄。

二甲双胍在患者体内的蓄积程度和出现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与其肾功能损伤程度成正比。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肾功能将逐渐减弱,老年患者在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时,应谨慎摸索给药剂量,以求找到能够有效控制血糖的最低用药剂量,同时还须定期对老年患者的肾功能进行监测。当患者的肾功能可能受损时,如患者开始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或利尿剂,或开始接受 NSAID(非甾体抗炎药物)治疗时,此时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在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评估,此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应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肌酐清除率处于正常清除率下限的患者和老年患者至少每年检查 2-4 次。此外,当患者预期肾功能不全使用本品时,应对其肾功能进行更加频繁的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患者出现肾损伤,则应立即停药。

可能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体内清除的合并用药

合并用药可能会影响患者的肾功能,结果导致明显的血液动力学改变或影响二甲双胍的体内清除,如合并使用以阳离子的形式通过肾小管分泌排出的药物就应特别慎重(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含碘造影剂的血管内给药

血管内注射含碘造影剂可能导致造影剂诱导的肾病,继而导致二甲双胍蓄积,增加乳酸酸中毒风险。在进行放射性检查前、检查过程中和检查结束后 48 小时内不能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仅当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再次评估确定一切稳定后才能恢复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

低氧状况

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和其他与缺氧相关的疾病均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还可能导致肾前性氮质血症。如果正在接受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药。 外科手术

于全麻、腰麻和硬膜外麻醉下进行手术时,必须停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不限制食物和液体摄入的小手术除外),术后 48 小时之后或直到患者重新开始口服营养补充剂之后且肾功能重新评价结果显示稳定才能恢复用药。

乙醇摄入

已知乙醇能够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作用。应警告患者在服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的同时不能过量摄入乙醇。

乙醇中毒可导致乳酸酸中毒风险增加,尤其是在空腹、营养不良或肝功能不全情况下。

肝功能不全

由于在某些乳酸酸中毒的病例中也同时伴有肝功能不全,且二甲双胍具有诱发患者出现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患有肝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

维生素 B12 含量

二甲双胍可能会导致约 7%的患者血清中维生素 B12 的含量降低而无任何临床症状。上述改变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贫血,二甲双胍停止给药和/或补充维生素 B12 后,患者出现的贫血即可迅速恢复正常。患者在开始接受含二甲双胍产品(例如本品)治疗后,应至少每年检测一次血常规,当检查结果异常时,应及时评估和处理。某些患者(如,维生素 B12 或钙摄取或吸收不足)可能较易于出现维生素 B12 缺乏。针对这些患者,应至少每年对其血清中维生素 B12 的含量进行 2-3 次检测。 此前病情已经得到控制的 2 型糖尿病患者的临床状况改变当此前使用本品能够较好控制病情的 2 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或临床疾病(特别是含糊不清或无法确定的疾病)时,应迅速评估其是否出现酮症酸中毒和/或乳酸酸中毒。如果患者出现上述情况,则需立即停止本品给药,同时应给予其适当的治疗。

低血糖

本品单独给药后,患者一般不会出现低血糖症状,但是当其热量摄入不足、过度运动后没有及时补充能量或饮酒后,可能会出现这一情况。老年人、过度疲劳或营养不良、肾上腺或垂体腺功能不全以及乙醇中毒的患者容易出现低血糖症状。老年患者和使用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的患者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可能较难分辨。

血糖控制无效

当采用某种糖尿病治疗方案使血糖维持在稳定状态的患者暴露于应激状态时,如发热、外伤、感染、手术等,可能出现暂时性的血糖控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有必要可以暂时使用胰岛素代替本品。当患者从应激状态恢复后再重新使用本品。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尚无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影响研究。患者可能出现头晕不良反应,因此,应避免驾驶机动车或操作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