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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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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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50mg |
生产企业 |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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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90 |
国药准字H210244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1.闭塞性血管病:如脑动脉硬化、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2.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痉挛性脊髓麻痹症、肌萎缩性侧硬化症、及各类神经末梢疾患等。3.中枢性肌肉痉挛引起的疼痛。4.各类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面部潮红、肢体麻木、记忆力减退及耳聋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口服。一次50~100毫克(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少数患者服后有一过性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一般不严重,停药后1~2天即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具有特异臭,味酸苦,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