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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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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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1g*100片 |
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73 |
国药准字H32026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的改善;亦用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口服2~4小时,血中浓度达高峰,在中枢神经系统内维持1~6小时,并在体内完全代谢吸收。 |
副作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偶可引起恶心、皮疹等,停药后即可恢复。 |
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学名:10-甲氧基-1,6-二甲基麦角林-8-甲醇基-5-溴烟酸酯 分子式:C24H26BrN3O3 分子量:484.39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吡硫醇,其化学名称为3,3-(二硫代亚甲基)双(5-羟基-6-甲基-吡啶甲烷)二盐酸盐-水合物。其分子式为C16H20N2O4S22HCl.H2O,分子量为459.40。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因动物实验有引起第二代动物唇裂的倾向,故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