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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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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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50m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73 |
国药准字H32025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用于治疗1.闭塞性血管病:如脑动脉硬化、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2.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痉挛性脊髓麻痹症、肌萎缩性侧硬化症、及各类神经末梢疾患等。3.中枢性肌肉痉挛引起的疼痛。4.各类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面部潮红、肢体麻木、记忆力减退及耳聋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50~100毫克(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少数患者服后有一过性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一般不严重,停药后1~2天即消失。 |
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10-甲氧基-1,6-二甲基麦角林-8-甲醇基-5-溴烟酸酯 分子式:C24H26BrN3O3 分子量:484.39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2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具有特异臭,味酸苦,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