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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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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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30片/瓶 |
4mg*14片(欣欣)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58 |
国药准字H2009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以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用法用量 |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20mg)。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20mg)。标准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片(20mg);剂量可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片(40mg)。3.原发性高血压:每日2次,每次1片(20mg)。标准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片(20mg);剂量可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片(40mg)。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副作用 |
1.尤其在治疗开始时,常见下列症状,但通常是瞬时的;头疼、面红或皮肤发红并伴有热感(红斑)、上下肢红肿、疼痛(肢红痛)。偶有脉搏加快(心动过速)、心悸及因血管扩张引起的下肢水肿。偶见头晕及疲劳。也偶有上下肢麻刺感及血压降至正常值以下(低血压反应)的报道。2.罕见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腹胀及腹泻)。罕见皮肤变态反应(如:瘙痒、荨麻疹及皮疹)。罕见血常规异常(如: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数降低,以血小板减少引起的皮肤及黏膜出血)。3.在接受长期治疗的患者中,罕见牙龈增生,停药后该症状自行消失。4.极罕见肝功能异常(肝内胆汁郁积、转氨酶升高)、血细胞降低(粒细胞缺乏症)、皮肤及黏膜出血点(紫癜)、剥脱性皮炎、光照性皮炎以及急性全身性变态反应(如:皮肤及黏膜肿胀、喉头水肿、支气管肌肉痉挛,包括致命性呼吸窘迫),这些反应将在停药后消失。5.罕见乳房肿胀(男子女性型乳房),尤其是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男性患者,停药后会症状自行消失。罕见血糖升高,该反应通常出现在糖尿病患者中。6.在服用高剂量的患者中,个别出现肌肉疼痛、手指震颤以及轻微的一过性视力改变。7.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由于血压降低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昏厥)。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发生心绞痛发作;若患者有心绞痛病史,心绞痛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及严重程度会有所增加。8.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肾功能恶化。应特别注意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由于血管扩张可能会导致血压的明显降低。9.在接受治疗的第一周,尿量会较前有所增加。10.如果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发现有本说明书中未记载的不良反应,请即刻向医生咨询。 |
1、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O,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其它的不良反应1)过敏: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光过敏。(注1)2)循环系统:头晕(注2)、蹒跚(注2)、站起时头晕(注2)、心悸、发热、心脏期前收缩、心房颤动。罕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肌梗死。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嗜睡、舌部麻木、肢体麻木。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剑下疼痛、腹泻、口腔炎、味觉异常。5)肝脏:GOT、GPT、ALP、LDH升高。6)血液:贫血、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计数降低。7)肾脏:BUN、肌酐升高、蛋白尿、血尿。8)其他:倦怠、乏力、鼻出血、尿频、水肿、咳嗽、钾、总胆固醇、CPK、CPR、尿酸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低钠血症。注1):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用。注2):在这种情况下应减量或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
禁忌 |
1.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2.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4.不稳定型心绞痛。5.近期心肌梗塞(最近4周内)。6.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7.孕妇。 |
(1)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淤滞患者。 |
成分 |
硝苯地平。 |
主要成份:坎地沙坦酯。化学名称:(±)-1-[[(环己氧代)羰基]氧代]乙基-2-乙氧基-1-[[2′-(1H-四氮唑基-5)-[1,1′-联苯基]-4-基]甲基]-1H-苯并咪唑-7-羧酸酯。分子式:C33H34N6O6分子量:610.67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及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在咨询医生后,及特殊监护条件下,才可服用本品。即使患者仅在过去出现过上述情况,也应该如此操作。虽然在心绞痛患者硝苯地平引起的低血压一般是适度的并可以耐受,但偶尔会出现血压过度下降,患者不能耐受。这种现象常出现在开始用药,剂量增加和合并应用β受体阻滞剂患者。曾有报道合并应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患者在进行冠状动脉分流术时,使用大剂量芬太尼出现严重低血压或需要增加血容量。这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出现,也可能在单用硝苯地平,低剂量芬太尼,其他外科手术过程或麻醉药时出现。在使用硝苯地平治疗患者需使用大剂量芬太尼时,医生应注意这类问题,如若可能手术前(至少36小时)体内硝苯地平应洗脱。2.使用硝苯地平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患者心绞痛或心肌梗塞可能增加。极少见,特别是有严重的闭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发作的频率、持续时间或程度增加。但机制尚不明确。3.逐渐减少β受体阻滞剂的用量比在使用硝苯地平前骤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要好。近期停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可能出现停药综合症,心绞痛增加,可能与儿茶酚胺的敏感性增加有关。极少见,通常是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患者,开始使用硝苯地平后出现心力衰竭,具有主动脉狭窄的患者具更大的风险性。4.由于肝功能不全患者对硝苯地平的分解延缓,医生应严密监控用药过程。如果需要,应减少用药剂量。5.对重度脑循环(脑血管疾病)患者应采取低用药剂量。6.对恶性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应注意由于血管扩张可能出现的血压显著降低。7.对于从事车辆驾驶、机械操作及无适当安全防范措施人员,由于用药个体反应不同,本品可能会影响其应答能力。此影响主要出现在治疗初期、剂量增加、药物更换或同时饮酒时。因此从事上述工作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接受定期的临床随访。8.若服用本品的剂量过低或漏服,不可一次服用双倍剂量的本品,应按处方规定的给药间隔服用下一个正常剂量。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