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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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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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14片 |
5m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345 |
国药准字H20054771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 2.心绞痛。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2.心功能不全(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药利尿药同用) |
用法用量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该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 人推荐下列剂量:1.高血压 :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 一次 2.冠心病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力性心绞痛)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一次。疗程:用药时间应 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 受就餐时间的限制。 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1.成人用量(1)降压:未服用利尿药者,开始推荐剂量为口服10mg,每天1次;已服用利尿药者(严重和恶性高血压除外),用本品前应停用利尿药2?3天,小剂量给药,在观察下小心增加剂量。如每天给药1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可增加剂量或分2次给药,维持量可达20mg~40mg/天。肾功能不良或有水、钠缺失者开始用5mg每天1次。(2)心功能不全:开始推荐剂量为口服5mg,每天1次,首次服药需监测血压。维持量可用5mg~10mg每天1次。严重心功能不全者较轻中度心功能不全需更小的剂量。 2.儿童用量尚无研究资料。 |
副作用 |
按照CIOMS III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硝苯地平N:2661;安慰剂N:1486;截止至2006年2月22日;ACTION研究:硝苯地平N:3825;安慰剂N:3840),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常见”项下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低于3%,除水肿(9.9%)和头痛(3.9%)外。(详见说明书)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 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 |
禁忌 |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硝苯地平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禁用于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4.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5.硝苯地平禁用于怀孕20周内和哺乳期妇女。 |
1.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 2.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贝那普利。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黄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 2.曾有个案报道,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 3.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须严格监测,病情严重时应减少剂量。 4.硝苯地平通过细胞色素P450 3A4系统代谢消除。因此对胞色素P450 3A4系统有抑制或诱导作用的药物可能改变硝苯地平的首过效应或清除率(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因此细胞色素 P450 3A4系统的弱效至中效抑制剂可能使硝苯地平的血浆浓度增加,例如: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红霉素) -抗-HIU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 -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 -抗抑郁药奈法唑酮和氟西汀 -奎奴普丁/达福普汀 -丙戊酸-西咪替丁 硝苯地平与上述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监测血压,如有必要,应考虑减少硝苯地平的服用剂量。 5.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对药物反应因人而异,因此有可能影响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这种作用在治疗初期、更换药物及饮酒时尤其明显。 6.本品含有光敏性的活性成份,因此本品应避光保存。药片应防潮,从双铝板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本品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 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本品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 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 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本品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本品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本品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本品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