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苯地平缓释片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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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苯地平缓释片 (Ⅲ)

卡维地洛片

规格

30mg*14片

12.5mg*24片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345

国药准字H20083899
说明
适应症

1.高血压

2.心绞痛。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该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 人推荐下列剂量:1.高血压 :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 一次 2.冠心病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力性心绞痛)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一次。疗程:用药时间应 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 受就餐时间的限制。 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副作用

按照CIOMS III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硝苯地平N:2661;安慰剂N:1486;截止至2006年2月22日;ACTION研究:硝苯地平N:3825;安慰剂N:3840),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常见”项下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低于3%,除水肿(9.9%)和头痛(3.9%)外。(详见说明书)

禁忌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硝苯地平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禁用于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4.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5.硝苯地平禁用于怀孕20周内和哺乳期妇女。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成分

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黄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

2.曾有个案报道,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

3.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须严格监测,病情严重时应减少剂量。

4.硝苯地平通过细胞色素P450 3A4系统代谢消除。因此对胞色素P450 3A4系统有抑制或诱导作用的药物可能改变硝苯地平的首过效应或清除率(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因此细胞色素 P450 3A4系统的弱效至中效抑制剂可能使硝苯地平的血浆浓度增加,例如: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红霉素)

-抗-HIU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

-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

-抗抑郁药奈法唑酮和氟西汀

-奎奴普丁/达福普汀

-丙戊酸-西咪替丁

硝苯地平与上述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监测血压,如有必要,应考虑减少硝苯地平的服用剂量。

5.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对药物反应因人而异,因此有可能影响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这种作用在治疗初期、更换药物及饮酒时尤其明显。

6.本品含有光敏性的活性成份,因此本品应避光保存。药片应防潮,从双铝板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