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 |
20mg*7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34 |
国药准字H20150017 |
说明 | ||
适应症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一次。 |
副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 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1、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2、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3、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本品有关尚不明确;4、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较少具有相关性;5、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偶见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略有下降(分别下降了大约0.3g/dL和0.3体积百分比);6、肝功能检查:偶见肝脏酶上升和/或血胆红素上升,但会自行正常。过往的市场经验:罕见有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报道。 |
禁忌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硝苯地平。 |
奥美沙坦酯。 |
性状 |
薄衣片剂,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色。 |
|
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奥美沙坦酯胶囊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