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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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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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2% |
7g |
生产企业 |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92 |
国药准字H201135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
外用。取适量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辅料为:硬脂酸,液状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土林,甘油,三乙醇胺,平平加O,亚硫酸氢钠,羟苯乙酯,2.6-二叔丁基对甲酚,依地酸二钠,香精和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