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ml:2% |
15ml:0.15g |
生产企业 |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92 |
国药准字H200636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本品为搽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