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1.2g |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65 |
国药准字J20140135 |
说明 | ||
适应症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局部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和革兰氏阳性细菌的双重感染。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枚。连续7天为一疗程。也可采用三日疗法:第一日晚1枚,随后三日早晚各1枚。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
将本品置于阴道深处,最好以仰卧姿势或其他舒适的姿势用药。睡前1粒,1粒一疗程。一般用药一次即可。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和灼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
1.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2.非常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血管神经性水肿、湿疹、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头3个月禁用。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硝酸咪康唑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1.2克,辅料为液状石蜡、凡士林、大豆卵磷脂。胶囊壳含有明矾、甘油、二氧化钛、对羟基笨乙酸钠和对羟基苯丙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圆锥形栓剂。 |
本品为乳白色卵园形软壳胶囊剂,内容物为脂溶性基质制成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切忌口服。 3.严重感染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6.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不会沾染皮肤或衣服。 14.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5.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