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散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散

华佗膏

规格

1g:20mg*20g

10g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213

国药准字Z4202099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撒于鞋袜可预防足癣。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用法用量

外用,撒布在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若与乳膏剂联合用药,每日分别各一次。撒于鞋袜可一日1次,一般疗程2~6周。在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外用。洗净后涂于患处。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20毫克。

水杨酸、苯甲酸、腊梅油、石蜡、樟脑、凡士林

性状

本品为白色粉末。

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气特异。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