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g:20mg*20g |
10g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13 |
国药准字Z420209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撒于鞋袜可预防足癣。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用法用量 |
外用,撒布在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若与乳膏剂联合用药,每日分别各一次。撒于鞋袜可一日1次,一般疗程2~6周。在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
外用。洗净后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20毫克。 |
水杨酸、苯甲酸、腊梅油、石蜡、樟脑、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