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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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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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20mg*20g |
1%(10g:0.1g)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13 |
国药准字H20183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撒于鞋袜可预防足癣。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撒布在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若与乳膏剂联合用药,每日分别各一次。撒于鞋袜可一日1次,一般疗程2~6周。在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20毫克。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乳剂基质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