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搽剂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搽剂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20ml/瓶

0.01
生产企业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675

国药准字H2008358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切忌口服。 2.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