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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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百癣夏塔热片

规格

0.02

每片重0.4g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255

国药准字Z2004321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主要成份是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