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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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规格

0.02

1%*80ml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255

国药准字H2016308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辅料为:丙二醇、吐温一80、乙醇。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