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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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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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133 |
国药准字H31022966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喘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5患有心力衰竭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铵10毫克、桔梗10毫克、盐酸麻黄碱0.5毫克、枇杷叶(去毛)4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有凉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肝肾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