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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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疗癣卡西甫散

规格

2%*15g(联邦倍康)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4059

国药准字Z20093255
说明
适应症

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清除碱性异常粘液质,燥湿,止痒。用于肌肤瘙痒,体癣,牛皮癣。

用法用量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尚不明确。

禁忌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化学名: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连、欧菝葜根、白芝麻、菝葜。辅料为: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灰黄色的粉末;味苦、微甜。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酒及辛辣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