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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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克霉唑乳膏

规格

0.02

10g:0.1g/支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54

国药准字H3502109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于真菌病,如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1. 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 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组成成分和其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克。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 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