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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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克霉唑溶液

规格

0.02

0.015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54

国药准字H4402406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外用。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每毫升含克霉唑20毫克、苯酚10毫克、薄荷脑2毫克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