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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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奥昔康唑乳膏

规格

0.02

10g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54

国药准字H2012003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本品局部用于因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或者絮状表皮癣菌感染所致的足癣、股癣、体癣,因康秕孢子菌所致的糠疹。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局部外用,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具体用量如下:足癣、体癣:每日1-2次,疗程2周;足 癣:每日1-2次,疗程4周;糠 疹:每日1次,疗程2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对硝酸咪康唑或该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本品活性成份为硝酸奥昔康唑。化学名称:(顺)-1-(2,4-二氯苯基)-2-(咪唑-1-基)-O-(2,4-二氯苄基)-乙酮肟单硝酸盐。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该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