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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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益康唑乳膏

规格

0.02

10g:1.0g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54

国药准字H2016308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