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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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0.02

10g:0.1g(1%)
生产企业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443

国药准字H2006347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盐酸特比萘芬。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