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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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盐酸萘替芬溶液

规格

0.02

10ml:0.1g*30ml
生产企业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510

国药准字H19980173
说明
适应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替芬。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