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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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盐酸布替萘芬乳膏

规格

0.02

10g:0.1g
生产企业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185

国药准字H20040790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禁忌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皮肤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烧灼感、螫剌感、红斑、瘙痒、局部刺激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主要成分:盐酸布替萘芬。其化学名称为N-[4-(1,1-二甲基乙基)苯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3H27N·HC1,分子量:353.93。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局部清洁后外用.避免与眼、鼻、口和其他黏膜接触。 2.对盐酸布替萘芬和其他烯丙基胺类抗真菌药过敏者慎用。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适当处理。 4.用药有效,疗程也要足够.如果一个疗程无效,应及时就诊。 5.尽量避免敷料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