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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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酮康他索乳膏

规格

0.02

10g
生产企业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185

国药准字H10980204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每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3周为宜。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性感染等。

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禁忌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安倍他素0.25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十八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2,6二叔丁基对甲酚、甘油、平平加-O、醋酸氯已定、香精。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宜穿棉质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为减少感染复发,应按规定疗程使用。

6、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如需大面积使用或超疗程使用,应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