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复方土荆皮凝胶

规格

0.02

每支装10g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284

国药准字Z2008018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抑制表皮霉菌及止痒。用于手癣、脚癣、体癣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1~2次,用药持续1~2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本品可能引起用药部位瘙痒、红肿、烧灼感、疼痛等。

禁忌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1.宜外用,避免与眼睛接触,严禁口服。2.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禁用。3.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4.本品对粘膜有刺激性,应禁用于粘膜处。5.儿童、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土荆皮酊10%、苯甲酸、水杨酸。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浅红色至红色的凝胶。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

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时应仅涂于患处,不宜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伤口处。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4.哺乳期妇女慎用。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不宜用于股癣。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