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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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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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袋装8g (2)每袋装4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538 |
国药准字Z199930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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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