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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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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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每支装10ml,20ml,40ml |
生产企业 |
天津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823 |
国药准字Z20025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活血止痛、清热祛瘀。用于瘀血闭阻的胸痹,证见:胸闷、心痛,口苦,舌暗红或存瘀斑等。适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病状者。亦可用于脑梗塞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静脉滴注。一次10~40毫升,一日1次;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50~500毫升后应用。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头晕、头痛、恶心、腹痛、心悸、气促、乏力、乳房胀痛、血压下降等。 |
禁忌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或严重过敏体质者禁用。 2.近期出血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抱茎苦荬菜,本品无辅料。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本品应在临床监护下使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 2.每10ml药液应用不少于100ml的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滴速不宜过快。 3.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4.低血压患者慎用。 5.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将影响产品质量,如发现瓶身裂纹、漏气、药液浑浊、沉淀、絮状物、变色均不能使用。如经葡萄糖或氧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或输液过程中出现浑浊、沉淀亦不得使用。本品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