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6克 |
9克/瓶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55 |
Z2016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肚泻腹绞,肚痛腹胀,寒胃吐酸,胸膈闷塞,寒痰咳嗽,山风瘴气,眩车晕船。吸服两便,孕妇可服,老少咸宜。详细用法、请阅内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以上各症每次服一茶匙,小儿减半用温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藿香7.10gm 肉桂7.10gm 细辛2.30gm 甘草4.80gm 丁香7.10gm 木香7.10gm 沉香7.10gm 白芷3.50gm。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苦而具有持久的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