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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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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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1%) |
20g |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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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57 |
H2014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1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副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极少数患者会发生轻度皮肤刺激(红斑,瘙痒或轻度灼烧感)。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
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有芳香味。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使用期间如发生过敏反应和刺激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因为无相关临床经验,应避免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罗每乐。 2.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罗每乐用于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