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1.0g |
1%*25ml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85 |
国药准字H370221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病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本品每100ml含主要成份硝酸益康唑1克,辅料为95%乙醇、甘油、茉莉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喷入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