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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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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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g |
1%(10g:100m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85 |
国药准字H20120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敏感菌引起的皮肤浅表真菌感染:足癣、体癣、股癣,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和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需要4-6周的治疗。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卢立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的乳膏,有轻微的独特气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