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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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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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总重14g,内含硝酸甘油10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70 |
国药准字H320241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心绞痛的预防和治疗,也可作为扩张血管药用于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特别适合于心绞痛发作时的急救。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或有心绞痛发作预兆时,向口腔舌下粘膜喷射1~2揿,相当于硝酸甘油0.5~1mg。使用时取下罩帽,摇匀,喷嘴对准口腔舌下粘膜,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入口腔内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口干、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有的患者可有口腔粘膜发麻感。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禁忌 |
禁用于急性循环衰竭、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 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硝基化合物过敏者,脑出血或头颅外伤、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 |
本品成分为阿替洛尔。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至淡黄绿色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 mmHg。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2、本品是通过舌下粘膜吸收而发挥作用,使用时要将药液直接喷至舌下粘膜,切勿随唾液咽下; 3、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4、长期使用可引起耐药性而用量加大,停药一周后即可消失; 5、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6、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