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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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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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5mg*12片*1板 |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缓解或治疗各型心绞痛;也可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清晨服1片,病情严重者,可在每日清晨服2片,若出现头疼,最初剂量可减至每日半片。整片或半片服用前应保持完整,用半杯水吞服,不可咀嚼或碾碎服用。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头疼,持续用药后症状消失,偶尔有低血压、嗜睡、恶心等症状,这些症状一般在持续用药后消失。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禁忌 |
青光眼、休克、明显低血压、肥厚梗阻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片。 |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心室充盈压过低时慎用。2.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时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药片骨架是不溶性的,在活性药释放后崩解。偶尔地,片基能通过胃肠道而不崩解,因而可见于粪便中,但这并不表示药效降低。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患者首次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发生头晕。应建议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前确定他们对本品的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