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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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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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95 |
国药准字H21022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咳痰不爽。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糖尿病患者禁服。 2.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紫菀100g ,枯梗100g, 氯化铵20g, 薄荷脑0.15g(或薄荷油0.3ml), 蔗糖650g ,羟苯乙酯1g ,制成 1000ml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赤褐色的液体;有薄荷香气,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