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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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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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2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美欣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95 |
国药准字Z20174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咳痰不爽。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糖尿病患者禁服。 2.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菀100g ,枯梗100g, 氯化铵20g, 薄荷脑0.15g(或薄荷油0.3ml), 蔗糖650g ,羟苯乙酯1g ,制成 1000ml |
化橘红、枇杷叶、桔梗、紫苏子、陈皮、甘草。辅料为微晶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赤褐色的液体;有薄荷香气,味甜。 |
橘红枇杷胶囊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