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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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紫杉醇注射液

依托泊苷注射液

规格

10ml∶60mg

2ml:40mg
生产企业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848

国药准字H53021752
说明
适应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副作用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至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times;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依托泊苷。

化学名称: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