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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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紫杉醇注射液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规格

10ml:60mg

4mg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210

国药准字H20113461
说明
适应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小细胞肺癌,晚期转移性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1.剂量: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滴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少0.2mg/m2或与G-C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CSF。

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1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副作用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象,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至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CSF或输注成分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3、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搔痒。

4、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5、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6、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8、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9、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

3、妊娠,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盐酸拓扑替康.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本品为淡黄色的疏松块状物。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的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用水彻底冲洗。

4、本品在避光包装内,温度摄氏20~250C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摄氏20~250C可保存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