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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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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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109 |
国药准字Z20026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行气,健胃消食。用于寒郁气滞或饮食所至的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嗳气吞酸,胀满,胃脘疼痛。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豆蔻、草豆蔻、砂仁、广藿香、木香、陈皮、青皮、枳壳(炒)、白术(炒)、高良姜、槟榔、山楂(去核)等20味。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己、槟榔、木香、冰片、薄荷冰、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