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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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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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0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08 |
国药准字H340219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溃疡,疮面疼痛,疮色鲜活,脓腐将尽。化腐生肌,解毒止痛。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摊于纱布上贴患处。每隔1-2日换药一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刺激性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紫草,当归,防风,地黄,白芷,乳香,没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新霉素2000单位、杆菌肽25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软膏,具特殊的香气。 |
复方新霉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疮疡溃后仍有全身发热等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在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创面很易吸收,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尤其是当患者肾功减退或与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2.使用不宜超过1周,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