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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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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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0g |
每丸重1克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08 |
国药准字Z5402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溃疡,疮面疼痛,疮色鲜活,脓腐将尽。化腐生肌,解毒止痛。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摊于纱布上贴患处。每隔1-2日换药一次。 |
口服。重病1日1克(1丸);一般隔3~7天或10天服1克(1丸);研碎后黎明空腹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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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草,当归,防风,地黄,白芷,乳香,没药。 |
降香、沉香、诃子、天竺黄、西红花、檀香、牛黄、麝香、熊胆、马钱子(制)、松石、坐台等一百四十味。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软膏,具特殊的香气。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疮疡溃后仍有全身发热等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 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 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