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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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除疤膏

规格

20g

每支装50g
生产企业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29

国药准字B2002010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禁忌

尚不明确。

1. 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4. 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成分

紫草、花椒、熟地黄、冰片、黄莲,甘草,当归、麻油。辅料为蜂蜡。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

性状

本品为紫红色至紫棕色软膏,气微香。

除疤膏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本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