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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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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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包 |
0.125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112 |
国药准字H201100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等。 |
用法用量 |
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1、成人:①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一次0.1g(2袋),每12小时1次,疗程5~10天。②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一次0.2g(4袋),每12小时一次,疗程10天。③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一次0.2g(4袋),每12小时一次,疗程14天。④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一次0.1g(2袋),每12小时1次,疗程7天。⑤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0.2g(4袋)⑥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次0.4g(8袋),每12小时 |
口服,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轻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每次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副作用 |
文献报道,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4.肝脏:有时出现AST、ALT、ALP、LDH等上升。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癍﹑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如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酐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禁忌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l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4.由于利尿剂对肾功能有不利影响,对于同时接受强的利尿剂和包括头孢呋辛酯在内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应密切关注肾功能。 5.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相同,对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使用头孢呋辛酯需谨慎。 6.头孢呋辛酯对胃肠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情况尚不明确。 |